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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污染防治監測及監督〕北投焚化廠所排放之廢氣、廢水,如何監測?

1.廢氣排放部分:

 本廠於88年6月份起,約每三個月委外檢測固定污染源之排放污染物,且設置連續監測儀器24小時連續監控,監測項目為氯化氫(HCl)、氮氧化物(NOx)、硫氧化物(SOx)、一氧化碳(CO)、氧氣(O2)、含水率(H2O)、不透光率及粒狀污染物等項。另本廠亦將其中(氯化氫、氮氧化物、硫氧化物、不透光率等)重要空氣汙染物數值傳送至本廠管理大樓大廳、出口地磅及承德路與立賢路口處顯示看板上,使民眾及管理人員能了解廢氣排放情形。

2.廢水排放部分:

 本廠於108年1月31日起,已完成納管工程使用,廢水經處理後回收再利用,僅少部分處理後納入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