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車車位 85 輛
票價 (新臺幣/時) | 開放時間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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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時收費 二十元/時 | 05:00~22:00 | 1.限小型車停放,停車時數以半小時計算收費,停車時數逾半小時以上,其超過之不滿一小 時部分,仍以一小時計算收費。 2.身心障礙者免收停車費,其查核比照「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公有收費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優惠停 車查核作業規定」辦理。 3.星期一及國定假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外,一律停止開放;星期一 遇國定假日,該日及次日均停止開放。 4.農曆春節假期之開放時間另行公告。 5.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位,各處理廠場不負保管責任,如財物或車輛有遺失或毀損者,管理單位 不負賠償責任。 |
按月收費 一千五百元/月 | 05:00~22:00 | 1.各處理廠場得視停車場使用情形,規劃部分格位以按月收費,開放當地里及相鄰里住戶(以 下簡稱住戶)停車(限小型車)使用。 2.各處理廠場並得視停車場使用情形,保留一定比例停車位供身心障礙者使用。 3.申請使用住戶超過規劃格數者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,並每年或每半年重新辦理停車位開放使 用。 4.星期一及國定假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外,一律停止開放;星期一 遇國定假日,該日及次日均停止開放。 5.農曆春節假期之開放時間另行公告。 6.使用車位住戶應依各處理廠場回饋設施規定之開放時間(05:00-22:00)進出停車場,開放時 間以外,車輛不得出入。 7.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位,各處理廠場不負保管責任,如財物或車輛有遺失或毀損者管理單位不 負賠償責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