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廠回饋設施正式開幕啟用日期為 九十三年七月十七日,參訪市民戶籍設於 北投、士林、內湖、南港、文山 等五個行政 區,得免費使用游泳館及部分相關設施,屆時歡迎光臨。
【交誼廳】

場次 | 時間起迄 | 收費金額(新臺幣/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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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場 | 08:00~12:00 | 1.保證金一千元(活動結束後,憑收據辦理退費)。 2.一樓交誼廳場地清潔費二百元。 3.使用冷氣設備者,每場次加收使用費一百五十元。 |
第二場 | 13:00~17:00 | |
備註 | 1.星期一及國定假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外,一律停止開放;星期一遇國定假日,該日 及次日均停止開放。 2.農曆春節假期之開放時間另行公告。 |
【健身房】

場次 | 起迄時間 | 收費金額(新臺幣/時)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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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場 | 08:30~11:30 | 全票:20元。 半票:10元(限軍警、學生、65歲以上長者、設籍本市55歲以上原住民、臺北市政府退休公教人員憑身份證明,民防、義勇警察、義勇交通警察、義勇消防、守望相助、山地義勇警察、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持志願服務榮譽卡)。 免費:志工憑志願服務榮譽卡、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憑身心障礙證明、設籍臺北市內湖區、南港區、文山區、北投區、士林區區民憑身分證明,免費使用。 | 1.未滿150公分之學童禁止進入。 2.星期一及國定假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外,一律停止開放;星期一遇國定假日,該日及次日均停止開放。 3.農曆春節假期之開放時間另行公告。 4.65歲以上者,憑身分證明半價優待,或以敬老悠遊卡扣10點(1點1元)。 5.依臺北市原住民長者使用市有場館設施優待要點,優待設籍臺北市55歲以上之原住民長者,比照65歲以上老人享有本市市有場館設施優待。 6.依臺北市政府108年3月27日府授人給字第10830025992號函示,本府各機關場館設施提供本府退休人員持退休證至各場館,票價比照65歲以上長者辦理。 7.依志願服務法第20條第2項,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、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,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。同條第3項,依其他法律規定之民防、義勇警察、義勇交通警察、義勇消防、守望相助、山地義勇警察、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成員,自本法修正施行後,其服務年資滿三年,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,準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,予以半價優待。 |
第二場 | 13:30~17:00 | ||
第三場 | 18:00~21:00 |
【K書中心】

場次 | 時間起迄 | 票價(新臺幣/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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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場 | 08:30~11:30 | 免費使用 |
第二場 | 14:00~17:00 | |
備註 | 1. 星期一及國定假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外,一律停止開放;星期一遇國定假日,該日 及次日均停止開放。 2. 農曆春節假期之開放時間另行公告。 |
【藝文教室】

場次 | 起迄時間 | 收費金額(新臺幣/場)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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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 | 08:00~12:00 | 四百元 | 1.不足一場次者,以一場次計算。 2.長期使用(一個月以上)六折優待。 3.使用冷氣設備者,每場次加收使用費一百五十元。 4.設籍臺北市內湖區、南港區、文山區、北投區、士林區區民憑身分 證明,免費使用。 5.星期一及國定假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和平紀念日及國慶日 外,一律停止開放;星期一遇國定假日,該日及次日均停止開放。 6.農曆春節假期之開放時間另行公告。 |
下午 | 13:00~17:00 | 四百元 |
主題館連絡電話 (02)28360050 分機 601